X县公安局局长的2026年度七一党课讲稿
赓续百年红色血脉
树牢正确政绩观 奋力书写XX公安护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全局2026年度“七一”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在这个庄严而神圣的日子里,我以“赓续百年红色血脉、树牢正确政绩观,奋力书写XX公安护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题,给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为青海公安的一员,我们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高原生态安全、服务产业“四地”建设的特殊使命。今天,我结合百年党史、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及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建设、基层治理、队伍建设等内容,与同志们作一次深入交流。
一、回望百年党史,汲取立党为公的信仰力量
(一)从南湖红船到时代巨轮,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奋斗史
一百零五年前,在嘉兴南湖的一艘小船上,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从那时起,我们党就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一百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最初的五十多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拥有九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使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带领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回望百年党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主线——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形势如何变化,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二)从瑞金到北京,人民公安的红色基因与生俱来
同志们,我们公安队伍与党的历史血脉相连、命运与共。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就设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人民公安的前身。从那时起,人民公安就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为保卫红色政权、保卫人民群众而英勇奋斗。
革命战争年代,公安保卫战线的同志们隐姓埋名、深入虎穴,在白色恐怖中守护党的秘密、保卫革命火种。和平建设时期,广大公安民警扎根基层、守护平安,用鲜血和生命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入新时代,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线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可以说,人民公安的历史,就是一部在党的领导下忠诚奉献、英勇奋斗的历史。“公安姓党”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立党为公是我们永不褪色的政治本色。
(三)赓续红色血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传承立党为公的政治品格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青海是稳疆固藏的战略要地,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更需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信仰的力量、信念的力量、信心的力量。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公安机关的每一位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要始终把“公安姓党”作为根本政治属性,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深学细悟正确政绩观,牢牢把握“十六字”总要求
2026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还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学习教育明确提出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这十六个字,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下面,我逐一展开来讲。
(一)立党为公——政绩观的灵魂和根本
立党为公,是正确政绩观的政治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对于我们公安机关来说,立党为公就是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在实际工作中,立党为公还要求我们跳出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局限,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公安工作。不能搞“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搞“选择性执行”。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公安厅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为民造福——政绩观的价值原点
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归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
同志们,我们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最近、联系最紧。群众看我们,不是看我们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我们为他们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办了多少好事实事。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就是检验我们政绩的“试金石”。
为民造福,首先要弄清楚“为谁创政绩”的问题。政绩不是给上级看的“盆景”,不是写在纸上的“数字”,而是要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感到安全、感到满意。不能搞那些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次要解决好“创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最大的政绩就是守护好一方平安、服务好一方百姓。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了没有?矛盾纠纷化解了没有?群众办事方便了没有?这些才是我们最应该关注的“政绩”。
在我们XX县,群众最关心的是什么?是治安好不好、出行安不安全、办事方不方便。我们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科学决策——政绩观的方法论
科学决策,是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他还指出,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
科学决策,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深入基层一线,注意倾听不同声音,做到对实情心中有数。要在学习研究上下功夫,加强对情况的分析,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把握规律。
对于我们公安机关来说,科学决策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在打击犯罪的策略上,不能“一刀切”、不能“运动式”,要精准研判、精准打击。在社会治理的方式上,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在警力资源的配置上,不能“平均主义”,要科学测算、合理调配。
科学决策还要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决策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的机制和制度,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盲目蛮干,防止留下包袱隐患。
(四)真抓实干——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真抓实干,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政绩不是“吹”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
真抓实干,首先要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要树立鲜明的实干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有舞台、受褒奖,让不干事、怕干事、乱干事的同志受警醒、受惩戒。其次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要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
对于我们公安机关来说,真抓实干就是要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打击犯罪要实打实,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治安防控要实打实,不能“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服务群众要实打实,不能“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队伍建设要实打实,不能“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
同志们,“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十六个字,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立党为公是政治方向,为民造福是价值追求,科学决策是方法路径,真抓实干是实践保障。四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完整体系。我们要把这十六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三、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中彰显公安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青海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为青海擘画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蓝图,更指明了“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产业“四地”发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五年来,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将建设产业“四地”的宏伟蓝图坚定地化为青海高原上的生动实践。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轮廓初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加速崛起,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魅力绽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声名远播。作为青海公安的一员,我们既感到无比自豪,更感到责任重大。
(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警务”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守护好“中华水塔”,不仅关系着青海的未来,更牵动着全国的水安全、中华民族的长远福祉。全省公安机关推行“生态警务”,在三江之源开展雪豹救护、在国家公园开展日常巡护、在青海湖畔进行物种保护,多措并举呵护三江源。青海公安精准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对于我们XX县公安局来说,生态保护同样是重中之重。我们要持续深化“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紧盯重点生态区域,开展定点值守、机动巡逻、徒步纵深排查。要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非法采挖植被、非法采砂取土、破坏草原基础设施、危害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把警务触角延伸至生态保护的第一线,在重点区域建设标准化生态警务室,组建“专业民警+生态义警”巡护队。
(二)护航产业“四地”建设,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产业“四地”建设是青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优路径。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主力军,必须主动融入、积极服务产业“四地”建设大局。
在服务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盐湖企业及周边区域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盗窃盐湖资源、破坏盐湖生产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在服务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方面,青海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我们要加强对新能源项目、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防范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清洁能源产业安全发展。
在服务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方面,随着青海生态旅游的蓬勃发展,游客数量逐年攀升。我们要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和交通保障,严厉打击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每一位游客都能在青海安全旅游、舒心旅游。
在服务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方面,我们要加强对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安全保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畜产品、破坏农牧业生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青字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金字招牌。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公安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不是被动配合,而是主动担当;不是“隔岸观火”,而是“躬身入局”。
我们要把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作为检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考场。要看我们的工作有没有为生态保护作出贡献,有没有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没有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要坚决防止在服务发展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检验我们的政绩成色。
四、深耕基层治理,以“枫桥经验”夯实平安根基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对于我们公安机关来说,基层治理的核心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历经半个多世纪而不衰,其生命力就在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在我们XX县,地域广阔、群众居住分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面临着不少困难。但越是困难,我们越要迎难而上。要推动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要把社区民警、村警纳入村(社区)组织体系。要大力发展“牧民义警”“十户长”等群防群治力量,让他们成为基层治理的“网格哨兵”。
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逐一跟踪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守护一方平安
平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责。我们要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
要加强街面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让群众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加强公共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基层治理不仅要“管得住”,还要“服务好”。我们要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让更多的公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掌上办理。要优化窗口服务,推行“一窗通办”“一次办好”,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要延伸服务触角,在偏远牧区推行流动服务、上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同志们,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要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来办,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安全指数”。
五、锻造公安铁军,以过硬队伍保障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我们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警,筑牢忠诚警魂
政治建警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队伍建设的灵魂。我们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两个维护”印在脑海里、融入血脉中。
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理论学习、政治轮训、支部学习的核心内容。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提高思想认识,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要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党性觉悟。
要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要引导广大民警辅警自觉强化党性锤炼、端正权力观念、提升履职本领。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本领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要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要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提升民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的能力和水平。
要注重在实战中锻炼队伍、在考验中识别干部。要把那些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同志放到重要岗位上,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磨砺中成长进步。
(三)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作风问题关系队伍形象,关系民心向背。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问题。坚决防止“政绩冲动”“功利倾向”“短视行为”。要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盲目蛮干。
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加强对民警辅警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深化警示教育,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坚持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四)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立好制度规矩”。要从这次学习教育查改的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短板、弱项,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要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当怎样干搞得清清楚楚。
要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确保重大决策程序规范、论证充分、民主科学。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完善监督问责机制,让制度硬起来,充分发挥引导激励、规范约束作用。
六、知行合一、真抓实干,以正确政绩观引领XX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推动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一)在维护安全稳定中检验政绩成色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的首要职责。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要持续深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公安作为
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硬任务。我们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公安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要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化“一企一警”等精准服务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安服务。
(三)在保障改善民生中践行初心使命
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为了人民。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在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中勇当先锋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要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警务体制机制,提升警务运行效能。要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公安工作的发展根基。
同志们!
一百零五年前,中国共产党在嘉兴南湖的红船上诞生,开启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一百零五年来,我们党始终坚守立党为公的初心、为民造福的使命,带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
今天,我们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历史起点上,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的神圣使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推进各项工作。
同志们,政绩观正则事业兴,政绩观偏则事业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正确政绩观引领XX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贡献XX公安力量!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