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法院党总支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司法为民初心”的2026年度七一党课
传承红色基因
强化司法为民初心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党总支书记XXX)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在建党105周年到来之际,由院党总支为全体党员干警讲授“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司法为民初心,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党持续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XX县法院深耕基层司法、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践行新时代人民司法使命的攻坚之年。开展本次党课,既是一次回望百年党史、赓续红色司法血脉的党性淬炼,也是一场对标初心使命、校准政绩坐标、纠偏思想行为的思想洗礼,更是全院党总支压实党建责任、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的动员部署。
本次党课,我将从四个部分与大家交流学习:第一部分,溯源寻根,读懂红色基因里人民司法的精神密码,深刻理解红色血脉与司法为民的内在统一;第二部分,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新时代正确政绩观核心要义,厘清基层法院“为谁创绩、创什么绩、如何创绩”根本问题;第三部分,对标检视,对照红色传统与正确政绩观查摆我院当前工作存在的差距与思想偏差;第四部分,知行合一,以红色基因铸魂、以正确政绩观领航,走好新时代XX县法院司法为民实干之路。党课全文立足我院党总支建设、审判执行、诉源治理、便民服务、队伍廉政等实际,结合苏区司法传统、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县域基层治理、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内容兼顾理论深度、历史厚度、实践温度,全文约7200字。
第一部分溯源寻根:深挖红色司法基因,读懂贯穿百年的司法为民初心
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积淀的精神瑰宝,人民司法红色基因,是红色基因在法治领域的具象表达。从土地革命时期红色政权审判机关诞生,到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型,从新中国人民司法体系建立,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纵深推进,一条清晰主线贯穿始终:司法权属于人民,司法工作为了人民。作为基层法院党员干警,传承红色基因,首要任务就是读懂百年红色司法发展史,从革命先辈司法实践中找准司法为民的本源坐标,为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思想根基。
一、土地革命:红色司法破土而生,确立“依靠群众、服务工农”根本立场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立裁判部,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审判机关,彻底打碎旧中国封建衙门、资产阶级法庭压迫底层群众的司法体系。时任临时最高法庭主任何叔衡提出,苏区司法第一要务不是机械适用法条,而是维护工农群众根本利益,审判干部必须走出办公室,深入田间地头走访群众,案件审理听取工农代表意见,坚决废除刑讯逼供、等级审判、有偿诉讼等旧司法糟粕。
在当时物资极度匮乏、战事频繁的环境下,苏区裁判部定下三条铁规:一是贫苦工农诉讼免收诉讼费;二是婚姻、土地、劳资纠纷优先快审快结;三是审理案件必须邀请群众代表陪审。针对地主高利贷、包办买卖婚姻、侵占农民土地等侵害群众权益案件,裁判部坚决依法裁判,用司法力量保障群众生存权、发展权。彼时没有完备成文法典,苏区法官依靠群众、扎根群众,以群众公道、朴素正义为标尺断案,这就是人民司法最早的红色基因内核——司法不站在权贵一边,永远站在老百姓一边。
反观当下我们部分干警,偶尔出现“坐堂办案、关门审案”思维,依赖书面卷宗、线上流程,不愿下沉村镇、社区实地走访,忽视当事人真实诉求,本质上是遗忘了苏区司法“一刻也不脱离群众”的红色传统。红色历史警示我们:人民司法从诞生之日起,底色就是为民,脱离群众的司法,就丢掉了红色根基,更谈不上创造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政绩。
二、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型,铸就新时代司法为民精神源头
延安时期是人民司法红色基因成熟定型的关键阶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成为边区司法工作总遵循,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红色司法标志性成果,至今仍是基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在长期基层办案中,总结出一套区别于旧式衙门的工作方法:深入农村、实地调查;巡回审判、不拘形式;依靠群众、调解优先;法理情理相融、实质化解矛盾。经典的“封芝琴(刘巧儿)婚姻案”中,马锡五没有简单一纸判决了事,而是走访全村群众、劝说双方亲属,既依法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又修复邻里亲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被群众亲切称为“马青天”。
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三重红色价值,对应我们今天树立正确政绩观的三重要求:
第一,群众路线是司法工作根本方法。马锡五从不坐等群众上门告状,主动携卷下乡,在集市、窑洞、田间开庭,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放到今天,就是我们推进巡回法庭、上门立案、异地调解、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源头依据,评判我们便民工作好不好,不能只看立案数据、窗口台账,要看偏远群众、老年人、残疾人打官司是否少跑腿、少花钱、少费心,这才是为民造福的实在政绩。
第二,实质解纷是司法工作核心目标。边区司法不追求“一判了之”,优先调解修复社会关系,避免矛盾反复激化。对照当前,部分干警片面追求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纸面指标,机械办案、简单下判,引发大量上诉、再审、信访,看似数据好看,实则矛盾根源未化解,这就是典型政绩观偏差——重短期显性指标,轻长远治理实效,违背红色司法初心。
第三,法理情统一是司法工作温度底色。边区法官兼顾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群众实际困难,杜绝冰冷教条式司法。作为XX县基层法院,我们面对大量家事、邻里、土地、劳务等乡土纠纷,照搬法条、不考虑县域民情,只会让群众感受不到公平正义,丢失红色司法自带的为民温度。
三、建国至改革开放:红色司法血脉延续,锚定“维护人民权益、守护社会安定”使命
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全面建立人民司法体系,延续苏区、边区红色传统,明确人民法院“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纠纷、服务建设”四大职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基层法庭干警背着案卷徒步下乡、夜宿农户家中办案;改革开放后,基层法院持续简化诉讼程序,设立基层人民法庭,畅通群众维权渠道。一代代老法官坚守红色底色,不计名利、扎根基层,不求轰轰烈烈的“显绩”,常年处理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民生小案,默默守护一方平安,完美诠释“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境界。
我院退休老党员、原XX法庭庭长王XX同志,扎根乡村法庭32年,每年巡回办案200余件,主动上门化解赡养、土地纠纷,从未收到一起群众信访,多次拒收当事人礼品礼金。他常说:“法官最大的成绩,不是办了多少大案,而是村里百姓有事愿意找法院,打完官司不结仇。”这就是红色司法精神在我院本地的鲜活传承,是值得全体党员对标学习的榜样。
四、新时代十年:红色司法迭代升华,明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本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赓续人民司法红色基因,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核心目标,为新时代法院工作划定价值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法机关是人民群众的“刀把子”,根本属性是人民性,所有司法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从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善意文明执行,到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涉民生专项执行;从优化老年人、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到推进数字法院、线上诉讼全覆盖,一系列改革举措,本质上都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是红色基因的现代化实践转化。
回望百年红色司法脉络,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红色基因与司法为民一体共生,传承红色基因就是坚守为民初心;而政绩观直接决定我们如何传承红色基因——政绩观端正,才能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深耕便民利民;政绩观扭曲,就会脱离群众、重形式轻实效,让红色司法传统流于口号。这也引出本次党课第二部分核心内容: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时代内涵,找准基层法院履职坐标。
第二部分深学细悟:精准把握正确政绩观核心内涵,答好法院履职三大时代之问
2026年,全党持续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各行各业校准干事创业导向。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审判机关,党员干警手握司法裁判权,政绩观直接决定案件裁判尺度、司法服务方向、队伍作风形象,稍有偏差就会损害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动摇司法公信力。结合法院党总支工作、基层审判实际,我们分层拆解正确政绩观核心要义,逐一回答基层法院党员干警必须厘清的三大关键问题。
一、根本立场:政绩为谁而树?答案唯一:为民造福是司法最大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法院而言,这句话转化为司法领域价值标尺:所有司法政绩,必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检验标准,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与否,是评判我们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尺。
一是认清司法权力来源,政绩归属于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审判权由人民赋予,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党员法官、党员干警手中的法槌、执行权、调解权,不是个人特权,而是人民托付的公权力。如果把办案当成完成任务、把结案当成个人业绩、把司法服务当成“给予群众恩惠”,就是颠倒权力主仆关系,政绩观从根源上出现错位。现实中少数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推诿立案、拖延执行,根源就是没有认清“权为民所赋、绩为民所创”的根本逻辑。
二是厘清“群众需求”与“纸面指标”主次关系。当前法院系统有一套完整审判质效考核指标:结案率、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天数、执行到位率等。这些指标是衡量工作的参考工具,绝不能当成追求的最终目标。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指标服务群众,而非群众服务指标。比如,不能为冲短期调解率,强迫当事人违心达成调解协议;不能为缩短审理天数,简化必要调查程序、忽略当事人举证质证权利;不能为降低信访考核压力,简单以补偿方式“花钱买平安”,回避实质矛盾化解。纸面数据再好看,群众诉求没有真正解决,就谈不上任何政绩,只是虚假、短效、经不起历史检验的“伪政绩”。
三是锚定XX县群众司法急难愁盼,把民生小事当作头等政绩。结合我县县域特点,农村人口占比高、劳务纠纷、土地流转、婚姻赡养、交通事故、小微企业欠款、农民工工资纠纷是高频民生案件;老年人、留守妇女、残疾人等群体诉讼能力弱;偏远乡镇群众往返县城法院诉讼成本高。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把解决这些群众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党总支、各支部年度核心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赡养巡回审判、乡村普法宣传、上门立案、司法救助,把群众最关心的民生案件办扎实、办暖心,用一件件小案公正,累积群众对法院的信任,这才是基层法院实实在在、经得起检验的为民政绩。
二、实践导向:树什么样的司法政绩?分清“显绩”与“潜绩”、“短效”与“长效”
正确政绩观核心要求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既要抓好当下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更要深耕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决摒弃急功近利、重表面轻根基、重短期轻长效的错误导向。结合我院工作,合格的司法政绩分为四大维度,缺一不可:
(一)守牢政治忠诚,创造绝对安全稳定的政治政绩
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对党忠诚是第一政绩。全体党员干警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总支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各党支部抓好党员日常党性教育,杜绝“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
政治政绩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妥善审理涉国家安全、涉基层稳定、涉县域中心工作案件,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审判工作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汇报;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治思潮,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每一起案件裁判都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筑牢政治根基是一切司法工作的前提,是利长远的基础性潜绩,必须常抓不懈。
(二)深耕主责主业,创造公平正义的办案实绩
公正审判是法院核心职能,是最基础、最核心的显性政绩,但必须摒弃片面化、机械化指标导向的办案思维。
1.刑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侵害妇女儿童、危害食品安全、寻衅滋事等群众深恶痛绝犯罪,同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制度,强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以司法手段守护群众安全感;
2.民商事案件:坚持“如我在诉”审判理念,平衡市场主体、普通群众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化解土地、房产、家事矛盾,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
3.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畅通群众行政救济渠道,监督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4.执行案件:聚焦涉民生、涉企业执行攻坚,推进善意文明执行,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切实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办案实绩的评判标准,不是单纯结案数字,而是当事人服判息诉、信访量持续下降、矛盾源头化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推进基层治理,创造诉源治理的长效潜绩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法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中之重,是典型“潜绩”——短期看不到结案数据提升,长期能够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是惠及全县群众的长远政绩。对照马锡五审判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红色传统,我院党总支要牵头推动新时代“枫桥法庭”建设,完善“法庭+乡镇综治中心+村调委会+退休法官工作室”多元解纷链条,下沉调解力量到村镇,推动邻里、家事、小额债务纠纷前端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少进法院”。
很多党员干警认为“诉源治理是额外工作,不算办案成绩”,这是典型政绩观误区。减少一件新增诉讼,就是减少一次群众奔波、减少一次对立冲突,从根源维护基层和谐,相比事后开庭审理,社会价值、民生价值更高,是更有分量、更可持续的政绩。
(四)锻造清廉队伍,创造风清气正的党建廉政协同政绩
队伍建设是法院高质量发展根本保障,党总支、各党支部抓党员教育、纪律监督、作风整顿,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潜绩。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同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杜绝“重业务办案、轻队伍管理”,不能只盯着审判质效,忽视干警作风、廉政风险。党员干部带头严守“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红色廉政教育,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拖延办案等司法作风顽疾,打造干净纯洁司法队伍。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警队伍,能够持续十年、二十年稳定输出公正司法服务,是法院最宝贵、最持久的政绩。
三、行动路径:靠什么树立正确司法政绩?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清正廉洁
厘清“为谁树绩、树什么绩”后,关键落脚于行动路径,依靠三种作风校准政绩实践,传承红色司法实干底色:
第一,依靠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虚假政绩。红色司法传统最鲜明特质是实事求是,马锡五办案坚持实地调查、尊重客观事实。落实到当下,就是一切工作立足XX县县域实际,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不做应付检查的表面台账、不推脱离群众的改革花架子。比如一站式诉讼服务,不能只装修窗口、摆放宣传展板,要真正简化流程、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解决老年人不会线上立案、偏远群众交通不便等实际问题;巡回审判不能仅节日集中走形式,要常态化定点下乡,覆盖纠纷高发村镇。
第二,依靠真抓实干,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正确政绩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诉源治理、营商环境建设、红色司法品牌打造、队伍作风转变,都需要一届接着一届干、一代干警接着一代干。全体党员摒弃浮躁心态,不追求短期轰动效应,深耕基础工作:支部书记常态化下沉法庭调研,党员法官主动认领疑难信访骨头案,青年党员主动参与乡村普法、基层调解,一步一个脚印把司法为民举措落地见效。
第三,依靠清正廉洁,守住司法权力底线。政绩观扭曲往往伴随纪律失守,手握裁判权一旦突破廉洁底线,所有办案成绩全部清零,甚至损害司法公信力。红色司法历史上,边区法官一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接受当事人宴请礼品,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红色纪律传统。全体党员干警时刻绷紧廉洁司法弦,以清廉作风保障政绩不走偏、为民初心不褪色。
第三部分对标检视:对照红色基因与正确政绩观,查摆我院当前存在的思想偏差与工作短板
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学习层面,必须刀刃向内、自查自省。结合我院党总支日常督查、审判质效分析、群众信访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上半年作风整顿排查情况,对照苏区司法传统、马锡五审判群众路线、新时代正确政绩观要求,梳理当前我院党员干警队伍、党总支党建、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四类突出短板,深挖背后政绩观错位、红色传承弱化的思想根源。
一、思想层面:红色基因学习浮于表面,为民宗旨意识淡化,政绩观认知存在偏差
一是红色司法学习碎片化、形式化。部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满足于读党史文章、观看红色影片,没有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苏区群众司法传统开展研讨,党员干警只知红色故事,不懂红色司法蕴含的群众工作方法;青年干警缺少下沉基层、走访群众的实践历练,对“一刻不离开群众”的红色传统缺乏切身感悟,思想深处“衙门办案”思维未彻底根除。
二是政绩认知存在轻重错位。不少干警存在“重办案指标、轻群众感受”“重审判主业、轻诉源治理”“重短期结案、长效化解不足”的固有思维。部分党员法官每月紧盯结案率、调解率排名,为完成考核指标简化调解沟通、缩短举证期限;对耗时久、难度大的信访积案、骨头案存在畏难情绪,能推则推、能拖则拖,不愿投入大量时间实地走访化解;对待诉前调解、基层普法、巡回审判等不直接计入办案量的工作,主动性不足,认为“费力不讨好,不算工作成绩”。
三是群众立场不够牢固,“如我在诉”意识欠缺。少数窗口党员干警对待老年当事人、文化程度较低群众缺乏耐心,释法说理简单生硬,使用专业法律术语,群众听不懂、问不清;巡回审判开展不均衡,城区法庭巡回频次高,偏远乡镇覆盖不足,没有真正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红色传统;对待弱势群体司法救助主动摸排少,多为当事人主动申请才启动,主动司法为民意识薄弱。
二、党建融合层面:党总支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业务“两张皮”,以党建领航树政绩机制不健全
一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各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单一,大多单纯学习理论文件,缺少结合审判难点、群众司法痛点开展研讨,党建学习未能转化为破解办案难题、优化便民服务的思路举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设立的“党员示范法庭”“党员先锋窗口”标杆效应不足,部分党员办案质效、群众评价与普通干警无明显差距,没有体现党员身份担当。
二是红色司法品牌建设流于形式。我院谋划打造“红法润乡”基层司法党建品牌,初衷是传承马锡五巡回审判传统,但推进过程中存在重宣传、轻实效问题:宣传展板、公众号宣传较多,常态化下乡巡回、基层调解、红色普法落地举措不足,品牌未能真正服务群众、化解纠纷,变成单纯宣传政绩,属于典型重显绩轻实效的形式主义。
三是党建考核与正确政绩观导向脱节。以往支部年度考核、党员评优评先,过度参考办案数据、结案指标,对诉源治理、便民服务、信访化解、下乡调解等潜绩工作权重占比低,考核指挥棒引导干警片面追求纸面数据,加剧政绩观偏差。
三、司法履职层面: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实质解纷成效不足,长效治理短板突出
一是巡回审判、上门服务覆盖有盲区。我县下辖8个乡镇,其中3个偏远山区乡镇群众往返县城法院单程超过1小时,但我院巡回法庭每月固定下乡频次不足,多集中在乡镇政府驻地,村组、田间地头开庭较少;上门立案、线上诉讼指导仅针对主动咨询群众,没有主动下沉乡村、社区开展全覆盖便民服务,延续“群众找上门,法院才办事”被动司法模式,背离红色司法主动服务群众传统。
二是矛盾化解重程序、轻实质,信访源头治理薄弱。部分案件只完成开庭、裁判法定流程,忽视当事人情感诉求、实际生活困难,简单一判了之,家事、邻里纠纷上诉、重复信访占比偏高;府院联动、镇村调解联动机制运用不充分,遇到历史遗留土地、征地纠纷,仅依靠法院单独裁判,没有联合基层组织多元化解,导致矛盾反复,治标不治本。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举措不够精细。针对县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企案件,善意文明执行落实存在差距,部分执行干警机械查封扣押,未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困难;农民工工资、赡养、医疗损害等涉民生专项执行存在阶段性攻坚、常态化坚持不足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跟进力度减弱,长效保障机制不完善。
四、队伍作风层面:纪律作风存在薄弱环节,实干清廉的政绩保障有待加固
一是少数党员存在慵懒拖延作风。临近考核节点集中突击结案,日常办案拖沓,开庭、文书送达、款项发放不按时;面对复杂案件、群众重复咨询存在不耐烦、推诿现象,司法为民温度不足。
二是廉政风险常态化教育针对性不足。红色廉政司法传统学习较少,警示教育多以通用案例为主,结合基层法院民事执行、窗口立案、司法鉴定等高风险岗位剖析不足;谈心谈话流于表面,党总支、支部书记对干警思想动态、办案廉政风险掌握不全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力度不够。
三是攻坚克难担当精神不足。面对疑难复杂骨头案、时间跨度久的信访积案,党员干部带头攻坚示范不够,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避事心态,缺少革命年代司法先辈不畏艰难、扎根群众的奋斗精神。
深挖以上短板根源,归根结底两点:其一,红色基因传承学习不深入,丢掉了人民司法依靠群众、为民解忧的精神本源;其二,政绩观出现错位,评判工作只看短期显性数据,忽视群众真实感受、基层长远治理实效。全体党员干警必须以此次七一党课为契机,主动对照自查、立行立改,党总支牵头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把传承红色基因、校正政绩观转化为整改提升的具体行动。
第四部分知行合一:以红色基因铸魂领航,以正确政绩观书写XX法院司法为民实干答卷
传承红色基因是思想根基,正确政绩观是行动标尺,二者相辅相成、一体推进。全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要以建党105周年为新起点,紧扣“十五五”开局县域发展大局,把红色司法传统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从筑牢思想根基、压实党建责任、深耕司法主业、推进基层治理、从严管党治警五大维度系统发力,努力创造经得起群众、实践、历史检验的新时代基层司法实绩。
一、铸魂固本:深挖红色司法资源,常态化传承红色基因,夯实正确政绩观思想根基
传承红色基因不是阶段性活动,而是党总支长期常态化党性教育核心内容,以红色精神滋养为民初心,从根源校正政绩认知偏差。
1.构建系统化红色司法学习体系。院党总支制定年度红色司法学习计划,将苏区裁判史、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人民司法论述纳入党总支“第一议题”、各支部“三会一课”必修课;每季度组织一次红色司法专题研讨,围绕“马锡五审判对当前基层办案的启示”“如何摒弃唯数据政绩观、做实便民司法”开展交流;每年组织全体党员赴本地红色教育基地、法治教育阵地开展沉浸式研学,结合我院退休老法官红色司法事迹开展座谈,用身边红色榜样教育全体干警。
2.推动红色司法实践化转化,杜绝“学做两张皮”。摒弃单纯读书看视频的静态学习模式,建立“红色司法实践岗”制度,要求青年党员、新入职干警每月至少2次跟随法庭下乡巡回办案,深入村组走访群众,全程参与就地调解、上门立案,在田间地头直观感悟“一刻不离开群众”的红色传统;各支部每季度组织“红色司法为民实践活动”,开展乡村集中普法、老年人诉讼专场服务、困难群众司法救助上门走访,把红色基因转化为直面群众、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3.打造XX法院“红法润乡”红色司法党建品牌,重实效、轻虚功。党总支牵头优化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删减形式化宣传任务,将工作重心放在长效便民解纷上:固定每月第二周为“红色巡回审判周”,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组;组建党员红色调解先锋队,吸纳退休老法官、村镇人民调解员,专职攻坚家事、土地疑难纠纷;开设“红色司法便民窗口”,配齐双语导诉、老年便民设备,落实党员干警轮流坐班答疑,以实实在在的群众获得感检验品牌建设成效,杜绝只重宣传不重实效的虚假政绩。
二、校准坐标:牢牢锚定为民造福标尺,全方位树立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
全体党员干警必须牢记,群众满意是唯一政绩标准,党总支从学习、考核、导向三个层面重塑政绩认知,破除片面唯指标思维。
1.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各支部每月开展一次政绩观专题学习研讨,聚焦“政绩为谁树、树什么绩、如何树绩”结合办案实际谈体会;党总支定期开展政绩观专题谈心谈话,支部书记逐一与党员干警沟通,针对办案重数据轻实效、不愿下沉基层、回避疑难案件等偏差思想及时纠偏;常态化通报群众信访、人大代表反馈问题,以案为鉴剖析政绩观错位引发的司法作风问题,做到警钟长鸣。
2.优化党建、干警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院党总支联合政治部修订党员评优、支部年度考核细则,重构政绩评价权重:降低单纯结案率、短期办案指标分值,大幅提升诉源治理成效、巡回办案频次、群众满意度、信访实质化解、司法救助落实、涉民生案件办理质效等为民实效指标占比;设立“长效治理实绩加分项”,对长期攻坚信访积案、深耕基层调解、优化营商环境潜绩工作予以重点表彰,引导干警主动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评优评先优先推荐群众评价高、深耕基层治理、化解疑难民生案件的党员,绝不以纸面数据论英雄。
3.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境界,统筹显绩与潜绩。党总支引导全体党员跳出“短期出成绩”浮躁心态:一方面抓好审判执行、专项执行、案件质效等看得见的显绩,快速解决群众当下维权诉求;另一方面持之以恒推进诉源治理、基层普法、矛盾前端化解、司法队伍梯队建设等潜绩,不追求一年两年快速见效,坚持五年、十年持续深耕,以长期稳定的基层和谐、持续提升的司法公信力作为衡量我院党总支工作的核心政绩。
三、深耕主业:传承群众路线红色传统,以公正高效司法践行为民造福政绩
把马锡五审判依靠群众、便民利民、实质解纷的红色精髓融入每一件案件办理,用高质量司法回应群众期待。
1.全面深化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打通群众维权“最后一公里”。持续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红色便民窗口,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配备专人提供线下立案、线上操作指导;全面落实上门立案、跨域立案、远程调解,针对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群众建立主动摸排上门服务机制;简化诉讼费缓减免、司法救助办理流程,党员法官办案中主动排查困难当事人,提前对接救助程序,变“群众申请”为“法院主动办”,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把便民利民作为基础政绩抓实抓细。
2.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实现乡镇村组全覆盖。严格落实“红色巡回审判周”制度,各人民法庭每月至少4次深入村组、集市、产业园开展巡回开庭、现场调解;针对赡养、土地流转、农民工劳务纠纷等典型民生案件,全部优先就地审理,邀请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参与旁听调解,依靠群众力量查清事实、化解矛盾,传承边区就地审判红色传统;巡回审判建立台账,由党总支每月督查覆盖情况,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3.坚持“如我在诉”办案理念,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全体党员法官办案落实“三必做”:复杂民生案件必实地走访调查、家事邻里案件必充分释法说理、信访苗头案件必同步开展调解疏导;摒弃机械办案、一判了之思维,平衡法理、情理、县域乡土风俗,全力修复社会关系;完善府院联动、多元调解联动机制,联合乡镇综治、司法所、村委会建立矛盾联合化解专班,针对征地、土地等历史遗留纠纷协同处置,从源头减少上诉、信访,以实质解纷成效检验司法为民政绩。
4.精准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统筹民生保障与营商环境。刑事审判持续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宣传;民商事审判平等保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慎用查封扣押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持续开展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赡养纠纷涉民生专项执行,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每月梳理未兑现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切实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以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作为办案核心政绩。
四、固本强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创造长效治理政绩
诉源治理是传承红色司法群众路线、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抓手,是惠及全县群众的长远潜绩,党总支牵头构建分层递进多元解纷体系,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1.建强基层前端调解网络。依托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庭调解工作室,派驻党员法官定期坐班,指导村级调委会开展矛盾前置化解;吸纳退休党员法官、优秀人民调解员组建红色调解先锋队,下沉村镇常态化开展免费调解、法律咨询;对婚姻、小额债务、邻里纠纷实行诉前强制调解引导,能前端化解绝不进入诉讼程序,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2.常态化开展红色司法基层普法,从源头预防矛盾。各党支部包联乡镇、社区、学校,党员干警分片开展巡回普法;结合本地高发纠纷类型,通过乡村集市庭审、院坝普法、校园法治课、短视频普法等接地气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土地、婚姻、劳动、反诈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减少矛盾纠纷滋生;普法工作不追求活动数量,以辖区纠纷同比下降幅度作为评判成效标准。
3.健全信访积案长效化解机制。党总支建立党员领导包保疑难信访积案制度,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认领时间久、化解难度大的骨头案;落实“一案一专班”,深入群众家中实地走访,查清矛盾根源,联动基层组织综合施策,杜绝简单程序化解、花钱息访;将信访积案实质化解率纳入党员干部核心考核指标,鼓励党员敢于啃硬骨头,以基层长治久安创造长远治理政绩。
五、从严治警:压实党总支管党治党责任,以清廉实干作风保障正确政绩落地
政绩观跑偏往往伴随作风松懈、纪律松弛,传承红色司法清正廉洁传统,必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党员司法队伍。
1.压实党总支、党支部两级党建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组织生活简化、虚化;持续推进“一支部一特色”建设,打造党员示范法庭、先锋调解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建引领业务提质增效。
2.常态化红色廉政教育,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深挖边区法官廉洁司法红色史料,每季度开展红色廉政专题学习,传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纪律传统;结合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聚焦立案、审判、执行、司法鉴定廉政高风险岗位开展靶向剖析;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办案廉政风险,抓早抓小纠治苗头性作风问题。全体党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填报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守住司法权力廉洁底线,明白“不清廉就没有合格政绩”。
3.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顽瘴痼疾,弘扬实干担当红色作风。党总支牵头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查,重点整治窗口冷硬横推、办案拖延、接待群众缺乏耐心、巡回办案走过场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弘扬革命先辈不畏艰难、扎根基层奋斗精神,激励青年党员主动下沉乡镇法庭、主动认领疑难复杂案件,摒弃避事畏难心态;树立实干鲜明导向,对攻坚克难、为民服务实绩突出的党员优先表彰、优先推荐评优,营造“重实干、重实效、重群众口碑”干事氛围。
同志们,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红色血脉代代相传;司法为民初心如磐,正确政绩领航前行。2026年是建党105周年,也是我们XX县法院接续奋斗、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作为法院全体党员,我们手中握着法槌、胸前佩戴党徽,既是红色司法基因的传承者,也是正确政绩观的践行者,更是县域群众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回望苏区裁判部扎根工农、马锡五携卷下乡巡回办案的红色岁月,革命先辈不计名利、一心为民,从来不计较办案数据、不追求表面功绩,只把群众公道、百姓安宁当作毕生追求;立足当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向纵深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便捷司法、基层和谐提出更高期待;放眼未来,“十五五”法治建设任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需要我们全体党员接续担当。
全院党总支将持续扛起管党治党、领航司法的政治责任,带领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以本次七一党课为新起点:持续深挖红色司法精神富矿,把红色基因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始终站稳为民造福根本立场,牢固树立和践行经得起群众、实践、历史检验的正确司法政绩观;始终坚守人民司法初心,传承群众路线优良传统,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做实每一项便民举措、深耕每一处基层治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实干,让红色法徽在XX县域大地熠熠生辉,以优异司法实绩为建党105周年献礼,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的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