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书记在全镇高质量发展大讲堂上关于总书记经济思想的的党课讲稿2
乡镇党委书记在全镇高质量发展大讲堂上关于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的党课讲稿2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为全镇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同志们:
今天,我们以“高质量发展大讲堂”为契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力量护航全镇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开展专题党课,既是对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也是结合我镇发展实际,破解改革难题、激发发展活力、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基层一线的“领头雁”,我们必须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全镇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让法治成为XX镇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和“助推器”。
下面,我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与大家交流探讨。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与核心要义,筑牢思想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博大精深的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我们乡镇而言,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必修课”。
(一)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认清“为何学”
从政治意义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法治与政治的内在统一关系,明确“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基层作为党的执政根基,只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镇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比如,近年来我们推进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环境整治等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成效,关键就在于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群众共识和自觉行动。
从理论意义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它既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立场,又结合中国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原创性观点,解决了基层治理中“为了谁、依靠谁、怎么做”的根本问题。比如,我们镇推行的“3+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基层的具体实践,通过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从实践意义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破解基层发展难题的“金钥匙”。当前,我镇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面临着项目征地拆迁、企业经营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民生诉求多元等多重挑战。这些问题如果仅靠行政手段“硬推”,不仅容易引发矛盾,还可能留下后遗症;只有运用法治思维界定权责、规范程序、平衡利益,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比如,去年我们处理某企业环保投诉时,没有简单“关停”,而是依据《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既守住了生态底线,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了“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统一。
从世界意义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它跳出西方法治理论的“窠臼”,强调法治的人民性、社会性,为发展中国家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借鉴。对我们基层而言,这启示我们不能盲目照搬外地经验,而要立足我镇“农业大镇、工业起步、文旅初兴”的实际,走出一条具有XX特色的法治建设之路。
(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明确“学什么”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是我们学习的重点。结合乡镇工作实际,我认为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比如,我们镇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法治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有序开展;在制定镇域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时,首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这就是“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具体体现。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根本立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法治领域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比如,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实现1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每月定期“坐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去年以来查处违规收费、食品安全问题等案件5起,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下一步,我们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问题,推进“法治便民”改革,让群众在每一件事上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正确方向。这条道路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我们乡镇来说,就是要立足实际,既不“拔高”也不“降低”,稳步推进法治建设。比如,我们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没有盲目追求“高大上”的模式,而是依托“3+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整合村(社区)网格员、老党员、乡贤等力量,用“乡音土话”讲法律、用“身边案例”释法理,既符合法治要求,又贴近群众生活,这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四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是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我们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比如,每月组织一次法治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案释法”研讨,在项目谈判、矛盾调解、决策部署中,先问“合不合法”“有没有风险”,带动全镇干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去年,我们对镇属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开展法治能力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就是要倒逼“关键少数”扛起法治责任。
五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这是基础支撑。基层法治工作能不能做好,队伍是关键。我们镇现有司法所工作人员3名、村(社区)法治宣传员18名,但仍存在“专业能力不足、力量分散”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邀请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的专家来镇授课,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专业培训;另一方面,整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治办等力量,组建“镇法治工作专班”,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
二、认清法治建设在乡镇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找准定位坐标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对XX镇来说,无论是推动产业升级、保障民生福祉,还是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法治不是“束缚手脚”的“紧箍咒”,而是“解放生产力”的“助推器”;不是“事后补救”的“灭火器”,而是“事前防范”的“防火墙”。
(一)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当前,我镇正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引进农产品加工、机械配件等企业12家,但部分企业反映“办事流程不透明”“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法治意识不强、制度建设不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要通过法治手段,为企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一方面,要依法保护企业权益。严格落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比如,对企业反映的“拖欠货款”问题,要主动对接法院,提供法律咨询和证据支持,帮助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补偿标准公开透明,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去年,我们帮助某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了土地确权纠纷,企业当年就扩大了生产规模,带动了50余名村民就业,这就是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案例。
另一方面,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避免“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比如,市场监管所、环保所等执法部门在检查企业时,要提前告知检查内容、依据和程序,不得随意查封扣押企业财物;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要推行“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引导企业改正,而不是“一罚了之”。今年以来,我们已组织执法人员培训2次,修订完善执法流程3项,企业满意度较去年提升了15%。
(二)法治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实保障”
我镇是农业大镇,耕地面积8.2万亩,农户1.2万户,乡村振兴是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治乡村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要把法治建设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结合起来,解决乡村振兴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在产业振兴方面,要通过法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农业合作组织运营等行为。比如,针对部分村土地流转中“合同不规范、纠纷多”的问题,我们要组织法律顾问为农户和企业起草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纠纷发生;对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要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指导,确保社员利益不受损害。去年,我们帮助XX村规范土地流转合同23份,避免了因合同漏洞引发的纠纷,带动了该村500亩蔬菜基地的发展。
在生态振兴方面,要运用法治手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针对群众反映的“秸秆焚烧”“养殖污染”等问题,要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同时,要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法治”意识,比如,通过“禁烧宣传车”“村广播”等方式,宣传焚烧秸秆的法律后果,去年以来全镇秸秆焚烧现象较往年减少了60%。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依法查处污染水源的行为,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在组织振兴方面,要通过法治规范村级事务管理。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制度,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比如,XX村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中,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了垃圾清运、污水治理的方案,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整治工作仅用2个月就完成了,这就是法治保障村级治理的成效。
(三)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基层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预防-排查-化解-回访”的矛盾纠纷治理闭环。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依托“3+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网格员等力量,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资纠纷等领域的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化解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已排查矛盾纠纷46起,化解42起,化解率达91.3%。
二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对调解员的法治培训,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授课,提升调解员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要推广“以案释法”模式,用群众身边的案例讲解法律知识,让群众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比如,去年XX村发生一起邻里宅基地纠纷,调解员通过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宅基地的规定,结合类似案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矛盾升级。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群众法治意识薄弱的问题,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比如,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组织法治宣传队进村入户,通过“文艺汇演”“有奖问答”“法治电影”等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要利用“村广播”“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法律常识和案例,让法治宣传“无处不在”。今年以来,我们已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场,覆盖群众2.3万人次,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三、对标先进找差距,清醒认识我镇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所提升,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但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对照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照群众的期盼,我们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重行政、轻法治”现象仍存在
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没有真正把法治思维融入工作中,存在“遇到问题靠经验、不靠法律”的情况。比如,在推进项目建设时,有的干部为了“赶进度”,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在处理群众信访时,有的干部习惯于“花钱买平安”,而不是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导致“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此外,部分群众法治意识薄弱,遇到矛盾纠纷时,喜欢“找关系”“闹一闹”,而不是通过诉讼、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增加了社会稳定的压力。
(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滞后,专业能力不足
我镇法治工作队伍存在“人员少、专业弱、流动性大”的问题。司法所现有3名工作人员,其中仅1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其余2人都是“半路出家”,专业能力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村(社区)法律顾问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部分法律顾问“挂名不履职”,每月到村服务时间不足2天,无法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此外,执法队伍也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比如,市场监管所、环保所的执法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及时,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懂法、不会执法”的情况,影响了执法效果。
(三)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两张皮”现象突出
部分干部把法治建设当成“软任务”,没有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虽然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但没有从法治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在乡村振兴中,对农村土地流转、农业合作组织运营等的法治指导不够,导致部分工作存在“不规范、有风险”的问题。此外,法治宣传教育也存在“形式化”的问题,宣传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比如,宣传《民法典》时,只讲条文,不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导致群众“听不懂、用不上”。
(四)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重部署、轻落实”问题明显
虽然我们建立了法治建设考核制度,但考核内容不够细化,考核方式以“听汇报、看材料”为主,缺乏对实际工作效果的评估;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不够严格,存在“整改不彻底、屡改屡犯”的情况。此外,群众监督渠道不够畅通,部分群众对干部的执法行为、决策行为有意见,但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反映,导致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比如,去年有群众反映某部门执法不规范,但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督渠道,问题直到上级督察时才被发现,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工作机制不完善的因素;既有队伍建设滞后的制约,也有监督考核不力的影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全镇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把法治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服务群众的能力、维护稳定的实力,为XX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的“思想根基”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每季度举办一次“法治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法官、律师进行授课,引导干部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要组织干部开展“法治大讨论”,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找差距、定措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是加强宣传普及。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打造“线上+线下”宣传矩阵:线上,利用镇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微信群,定期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法律常识、典型案例;线下,开展“法治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结合“开海节”“丰收节”等节点,组织法治文艺汇演、有奖问答、模拟法庭等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法治宣传覆盖率达95%以上,群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知晓率提升至80%以上。
三是弘扬法治文化。挖掘我镇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比如,XX村的“乡贤调解”传统、XX社区的“家风家训与法治结合”经验,将其与现代法治理念结合起来,打造具有XX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同时,要在村(社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在学校开设“法治校本课程”,让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营造“人人尊法、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中心工作,彰显法治建设的“实践成效”
一是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制定《XX镇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一方面,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另一方面,建立“企业法治服务专员”制度,为每家规模以上企业配备1名法律顾问,定期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等服务。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反映的执法不公、乱收费等问题,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年底前,要实现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以法治推进乡村振兴。出台《XX镇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三项工作:第一,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组织法律顾问为农户和企业起草规范的流转合同,建立土地流转台账,确保流转行为合法合规;第二,加强农业合作组织法治指导,定期对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保障社员利益;第三,推进“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今年年底前创建县级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明年实现全覆盖。同时,要运用法治手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大对秸秆焚烧、养殖污染等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全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以法治维护社会稳定。完善“3+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整合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等力量,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实现“群众只跑一次、矛盾一次化解”。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服务,比如,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要通过法律顾问、志愿者等力量,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今年年底前,要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以上,信访积案化解率达80%以上。
(三)建强队伍、完善机制,夯实法治建设的“支撑体系”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方面,充实法治工作力量,争取县司法局支持,为司法所增加1-2名法律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队伍的培训,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技能比武,提升专业能力。同时,要建立“法治人才库”,吸纳退休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大学生等加入,为全镇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法治工作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占比达60%以上。
二是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机制。修订《XX镇法治建设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将“法治学习、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内容纳入考核,考核方式由“听汇报、看材料”改为“实地检查、群众测评、案例评估”相结合。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对法治建设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问责。
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党委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党委要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人大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法治建设投诉热线”和“网上投诉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反馈;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法治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四)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每月至少学习1次法治知识,每年撰写1篇法治学习心得。同时,要组织镇属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开展“法治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要补考,直至合格为止。
二是带头守法用法。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中,要先问“合不合法”“有没有风险”,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比如,在推进重大项目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不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三是带头履职尽责。镇党委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情况汇报;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镇属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要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法治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每个岗位的法治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同志们,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让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全镇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为XX镇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基层力量!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