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在实干担当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政绩观问题,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实践、人民、历史这三重检验标准,既是对正确政绩观核心内涵的精准阐释,更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行动方向、明确了评价标尺。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这三把标尺,摒弃私心杂念、坚守初心使命,努力在实干担当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三重检验”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标尺
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决定了我们创造的政绩必须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三重检验”。这三个标准绝非孤立存在,而是构成了有机统一的政绩评价体系:实践检验提供客观衡量依据,人民检验锚定根本价值导向,历史检验确立长远评价维度,三者共同构成判断政绩真伪、衡量政绩优劣的核心标尺。
(一)“实践检验”是树政绩的客观衡量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政绩不是靠主观臆想编造出来的,也不是靠虚假数字包装出来的,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经受检验。真正的政绩,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事业发展,绝非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更不是违背发展规律的盲目举措。实践检验具有客观性和严肃性,所有工作成效都要在具体实践中得到验证。那些脱离实际的决策、急功近利的行为,违背了发展的内在逻辑,脱离了现实的基础条件,最终都会在实践中暴露出问题,甚至对事业发展造成损害。只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脚踏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
(二)“人民检验”是树政绩的根本价值导向。政绩为谁而树,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决定了人民满意是评判政绩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人民检验”在政绩评价体系中的根本性地位,明确了政绩创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政绩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需求展开,所有政策举措的成效,最终都要由人民来评判。群众的感受是最直接的评价依据,群众的认可是最实在的价值体现,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谋划发展、推进工作,才能创造出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绩。
(三)“历史检验”是树政绩的长远评价维度。真正的政绩,既要利在当下,更要惠及长远,要放在历史长河中去审视,经得起后人的评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这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多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不做只顾眼前、透支未来的短视之事。历史是最好的阅卷人,时间是最公正的评判者。任何政绩的价值,最终都要在历史进程中得到检验。那些只顾眼前利益、不顾未来发展的做法,那些无视发展规律、朝令夕改的行为,都违背了发展的长期性、稳定性要求,最终都会被历史所否定。只有树立长远眼光,强化历史担当,始终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
二、警惕背离“三重检验”标准的政绩观偏差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必然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偏差,如重“领导注意”轻“群众满意”,重“主观臆断”轻“客观实际”,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发展”,等等。这些偏差从根本上看,都是对实践、人民、历史“三重检验”标准的背离。
(一)重“主观臆断”轻“客观实际”,背离“实践检验”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正的政绩必须符合发展实际、符合客观规律,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事业长远发展。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违背实事求是原则,凭主观意志决策、靠经验判断办事,导致工作脱离实际、成效大打折扣。有的党员干部习惯于“拍脑袋”决策,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了解基层实际情况,不掌握群众普遍需求,仅凭个人喜好和主观想象制定政策、推进工作,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机械套用、生搬硬套,搞“一刀切式”落实,“运动式”推进工作,表面上看起来雷厉风行,实际上盲目蛮干,不仅没有解决现实问题,反而引发了诸多新的矛盾;有的党员干部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把过多精力放在做台账、补材料、造报表上,把痕迹等同于成绩,把材料等同于实效,纸面工作做得漂漂亮亮,实际工作却没有明显成效,甚至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这些行为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违背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实践检验”标准完全背道而驰。
(二)重“领导注意”轻“群众满意”,背离“人民检验”标准。人民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人民满意是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但部分党员干部在谋划推进工作时,没有站稳人民立场,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把个人前途和上级评价作为首要考量,眼睛“只向上看不向下看”,形成了“只唯上不唯下”的错误导向。有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而是为了引起领导关注、获得上级认可,热衷于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追求表面上的轰轰烈烈,“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却没有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关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那些能给自己“贴金”的项目却大干快上、不遗余力,把工作重心放在容易出亮点、容易被看到的地方,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则“已读不回”;有的党员干部为了在领导面前刷存在感、博好感,口号喊得响、业绩吹得大,甚至在统计数据上造假、在工作成效中注水,用虚假数字蒙蔽上级、欺骗群众,严重损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些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人民检验”标准的公然漠视。
(三)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发展”,背离“历史检验”标准。真正的政绩既要“功在当代”,又要“利在千秋”,经得起历史沉淀之后的最终评价。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历史眼光和长远思维,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只追求发展速度和显性政绩,忽视发展质量和潜在效益,不仅破坏可持续发展,还可能留下隐患问题,侵蚀长远发展根基;有的党员干部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透支未来发展潜力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给子孙后代留下沉重的发展包袱;有的党员干部“新官不理旧账”,不管前任制定的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一律推倒重来,导致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前期投入半途而废,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有的党员干部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不感兴趣,对那些需要长期投入、久久为功的基础性工作不愿投入精力,热衷于搞立竿见影的“政绩工程”,甚至不惜突破财力极限盲目举债,最后留下“烂尾工程”“半拉子工程”让后人收拾……这些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新发展理念,缺乏历史担当精神,是对“历史检验”标准的严重背离。
三、以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三重检验”的过硬政绩
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说一千道一万,关键在实干。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书写新的华章。
(一)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为民造福是共产党人的最大政绩。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制定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规划依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要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决策前多想想群众能得到什么实惠,落实中多问问群众有没有意见,完成后多看看群众获得感有没有提升,始终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要坚持开门搞教育、开门作决策,通过开门问策、基层调研、信访接访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群众的“问题清单”变成党员干部的“履职清单”,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群众意愿、体现群众需求。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拿出更有针对性的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少做锦上添花的虚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做好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决策是干事创业的起点,决策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工作成效和政绩质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提升决策能力作为重要基本功,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政绩冲动、避免决策失误,确保各项决策经得起“三重检验”。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作决策前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情况,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问题,真正把情况摸准摸透,把问题搞清楚弄明白,避免“拍脑袋”决策,以经验主义代替调研论证。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决策需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反对意见,广泛凝聚共识,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不管责任人是否调离、提拔还是退休,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制度层面防范政绩冲动,遏制乱作为现象,倒逼领导干部审慎用权、科学决策。
(三)强化责任担当,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格局胸怀。干事创业既要立足当下,更要着眼长远。党员干部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正确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党和人民事业赤诚奉献。要保持战略定力,对已经确定的、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避免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考核评价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既考核看得见的“显绩”,也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加大对民生改善、生态效益、长远发展等“潜绩”的考核权重,让干部的付出可衡量、可感知,被认可、有收获。
(四)坚持实干为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党员干部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精力从应付文山会海、迎检考核中解脱出来,用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事业发展上,以钉钉子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要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把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追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项目现场、基层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现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示范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科学界定容错的标准、情形和程序,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凝聚起源源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
同志们,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没有捷径可走,唯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新时代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以实干担当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过硬政绩,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