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参照)
一、目的
为增强本单位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四、职责
(一)法人代表对本单位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全面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提供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计划;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部门)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监督工作。
(四)各车间、部门负责配合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五)财务资产部(财务管理部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五、应急管理
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