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参照)
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申报的范围
凡是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内容,都是申报范围。
二、职责分工
1、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申报管理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2、行政部(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申报提供相关工作资料,配合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3、生产工艺、各车间等部门配合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人员等情况的信息。
4、经理办公室负责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资料的提供。
三、申报内容
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