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目的和范围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等法律规,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装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
(一)综合部(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防护设施的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二)其它相关部门根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制定季度或年度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车间计划实施;
(三)各车间负责按计划布置、设备检修人员实施检修;
(四)生技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将安全巡视或检查发现的设备设施隐患反馈热源厂(相关部门或车间),并负责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采购
本单位采购部(采购部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