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暨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明确到人,认真履行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督查和追责问责,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局党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住建(人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三)推动局领导干部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股室(站、服务中心)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四)推动中层以上干部年度个人安全述职工作。
二、局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局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周玉科)
1.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把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5.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领导住建(人防)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行业安全分管负责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瑜)
1.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局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分管股室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3.协助局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组织协调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表彰、宣传、应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和重大活动,每月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具体落实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6.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分管股室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7.适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三)其他局班子成员(含参与班子分工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监管责任(刘路桥、魏维、王育红、范和书、马琼)
1.按照“三定”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分管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分管股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月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组织实施联系单位、分管股室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5.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分管股室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6.统筹推进联系单位、分管股室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向局党组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三、各二级单位、局属各股室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二级单位、局属各股室安全生产监管共同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实行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总结。二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消除所涉及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三是配合应急部门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应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充分应用有效资源,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四是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会、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局党组、局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指导、督促分管企业、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二级单位、局属各股室安全生产监管具体职责和责任分工:
(一)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
具体职责:按“三定”方案和局机关的委托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燃气、报建项目的消防、人防结建工程)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负责燃气经营安全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已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混凝土(砂浆)预拌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未报建公共建设项目、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混凝土(砂浆)预拌企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企业的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责任分工:1.站长陈青云,安质站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副站长罗立军,分管施工质量监督负责人,分管监督三组、四组的区域项目巡查工作(含未报建项目)、扬尘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副站长刘志宇,分管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设备和燃气安全监督负责人,分管监督一组、二组的区域项目巡查工作(含未报建项目)、扬尘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支部委员王洪峰分管技术股工作,分管全县已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混凝土(砂浆)预拌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混凝土(砂浆)预拌企业的巡查工作。
2.监督一组: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桃洪路以北、大桥路-九龙路-魏源大道以东整个区域和七江、荷田、羊古坳、周旺、虎形山、三阁司等乡镇建设项目的巡查责任(含未报建项目)、信息上报、采取措施等工作;负责组内监督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组长杨旭,组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张边、卿前英、戴桂平。(组内监督项目的主安监员和主质监员以受监证为准)
3.监督二组: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桃洪路以南、大桥路-民族大道以东整个区域和小沙江、金石桥、高坪、罗洪、西洋江、横板桥等乡镇建设项目的巡查责任(含未报建项目)、信息上报、采取措施等工作;负责组内监督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组长马建华,组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周忠平、陈健、刘焰文。(组内监督项目的主安监员和主质监员以受监证为准)
4.监督三组: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桃洪路以北、大桥路-九龙路-魏源大道以西整个区域和鸭田、大水田、南岳庙、滩头、山界、司门前等乡镇建设项目的巡查责任(含未报建项目)、信息上报、采取措施等工作;负责组内监督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组长阳文,组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刘泽平、肖啸、张立鹏。(组内监督项目的主安监员和主质监员以受监证为准)
5.监督四组: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桃洪路以南、大桥路-民族大道以西整个区域和原石门、雨山(县城规划区域以外)、麻塘山、六都寨、荷香桥、北山、岩口等乡镇建设项目的巡查责任(含未报建项目)、信息上报、采取措施等工作;负责组内监督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组长周一坚,组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宁海啸、陈治平、胡椿林。(组内监督项目的主安监员和主质监员以受监证为准)
6.技术股:负责全县已取得专业承包资质混凝土(砂浆)预拌企业的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混凝土(砂浆)预拌企业的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负责外埠在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承揽混凝土(砂浆)预拌业务的质量延伸监督管理工作。股长朱江浩,股室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张宝林、陈利强。张宝林负责桃花坪街道、周旺镇、滩头镇、岩口镇、北山乡、山界乡、三阁司、荷香桥镇、六都寨、荷田、七江、南岳庙等乡镇,陈利强负责花门街道、羊古坳、司门前、高坪镇、罗洪、鸭田、金石桥、小沙江、虎形山、麻塘山、大水田、西洋江、横板桥等乡镇。
7.设备股:负责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爬架、吊篮等)的安全监督和巡查工作。股长廖文斌,股室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李青海、陈海平。李青海负责桃花坪街道、周旺镇、滩头镇、岩口镇、北山乡、山界乡、三阁司、荷香桥镇、六都寨、荷田、七江、南岳庙等乡镇的设备安全监督和巡查工作。陈海平负责花门街道、羊古坳、司门前、高坪镇、罗洪、鸭田、金石桥、小沙江、虎形山、麻塘山、大水田、西洋江、横板桥等乡镇的设备安全监督和巡查工作。
8.燃气股:负责全县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参与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合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负责县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工作,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公司资质申报初审工作;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网点的资质审查、申报、年度审核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股长马自明,股室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沈洁、戴强、丁杰、廖文斌、李青海、陈海平。沈洁、廖文斌负责隆回友联燃气有限公司和桃花坪街道、周旺、滩头、岩口、高平、罗洪、七江、荷香桥等乡镇。戴强、李青海负责隆回县兴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和花门街道、南岳庙、横板桥、六都寨、荷田、司门前、大水田、北山、山界等乡镇。丁杰、陈海平负责隆回县兴隆液化石油气储备有限公司和羊古坳、金石桥、鸭田、小沙江、虎形山、麻塘山、西洋江、三阁司等乡镇。
(二)县住房保障中心
具体职责:按“三定”方案和局安排负责全县公(廉)租房、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服务、白蚁防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办公场所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刘任才,住保中心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副主任贺农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工程事务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部长龚勋,部门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贺树林。2021年在建项目分工:龚勋负责大桥路和桃花棚户二期改造项目;贺树林负责朝阳片区和桃洪路改造项目。2022年新建项目分工:龚勋负责桃花坪街道辖区内项目,贺树林负责花门街道辖区内项目。
3.保障性住房事务部:负责廉租房和公租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尽快消除公租房外墙脱落隐患。督促住户清理占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电动车占用楼道充电,开展小区防火宣传,消防设备运营管理,每月对小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对公租房物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部长刘国保,部门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罗海云。刘国保负责桃花廉租房小区和桃花公租房小区,罗海云负责城北廉租房小区和果品市场廉租房小区。
4.物业服务部:负责全县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评比、物业承接查验和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住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各物业小区筹备、成立业委会,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部门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员黄建华、刘海水、宁左康、肖杰。
第一组:黄建华、刘海水负责湘盛大厦、恒丰龙江山水、东城壹号、辰河世家、双井世家、友谊商住城、阅江府、紫东花园、巴黎新城一期、江语城、江悦城、桃花公租房、东城雅苑、滨江国际、风华水岸、桃城尚品、桃城铭都共17个小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桃花坪街道辖区内其他新增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组:肖杰、宁左康负责:盛世豪园、紫日名苑、方大桂花城(金桂园)、恒福好来屋、隆泰雅苑、西城首府、景江豪庭、凯悦一号、锦绣桃园、锦绣风华、凯悦一号AB、九龙山小区、华悦尚城、友谊国际住宅小区、碧桂园、帝豪澄湾共16个小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花门街道辖区内其他新增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白蚁防治部:负责白蚁防(灭)治药品的采购、入库及出库,施药过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指导被施药单位(个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部长刘海舫,部门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夏既早。刘海舫同志负责药品采购入库及现场施药安全工作,夏既早同志负责药品出库及现场施药安全工作。
6.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事务部:负责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协助街道和申请人立即实施应急维修、消除隐患,指导业主监督维修工程质量,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工会主席彭湘和部长范贤平,部门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邓利柏、魏建军。彭湘、邓利柏负责花门街道辖区内小区物业维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贤平、魏建军负责桃花坪街道辖区内小区物业维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综合部:负责组织定期对办公区域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办公区域内每楼层配备全新灭火器,对消防栓进行检修,加强办公场所院落的水、电、气、食堂以及新冠疫情安全工作排查,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做好安全生产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部长刘德伍,部门内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钱外、贺金奇、段金书、罗丽新、杨永忠。刘德伍、贺金奇、杨永忠负责办公区域(含食堂)安全生产工作,钱外、段金书、罗丽新负责办公区域(含食堂)疫情防控工作。
8.财务部:负责做好财务安全、固定资产管理和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工作。部长何丽衡,部门内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成员胡珂珂。
(三)县自来水公司
具体职责:负责公司供水区域范围内的供水水质、供水管网、供水设施、供水设备、项目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1.经理文汉雄和书记隆永红,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副经理彭国华,分管公司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安全生产专干曾祥勇,负责安全生产、反恐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和报送工作。
2.安装队:负责县城供水区域内自来水管道、新立户水表的安装工程施工、围挡、警示牌等安全相关工作。胡建贵为分管经理,安装队长王粤平为主要工作责任人,成员李健林、刘明辉、郑杰。
3.维修股:负责县城供水区域内自来水管网和闸阀漏水的抢修、维修工程施工、设立围挡、警示牌;负责管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普查等安全相关工作。彭国华为分管领导,维修股长谭承华为主要工作责任人,成员罗毅、郑杰文。
4.化验中心:负责按照国家检测水质检测项目、检测标准的要求负责对水厂源水、出厂水、末稍水水质的化验检测;指导水厂的制水生产;对化验中心化验药品的使用和保管;及时做好水样的抽检及各类水样定期送检等安全相关工作。彭国华为分管经理,化验中心主任罗华峰为主要工作责任人,成员隆婉妤、朱恒、郭海花、康丽娜、李稚巧、刘青春、陈婷婷。
5.水厂:负责县城供水区域内安全优质供水;负责供水设备正常运转以及日常供水设备维修和保养;负责消毒剂的使用和保管等安全和反恐相关工作。彭国华为分管负责人,厂长刘波为直接责任人,成员:李慧、段海鸿。
6.龙城二次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县城区域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扩建、改造及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规划红线内二次供水管道、加压设备、立户水表的安装等安全相关工作。公司常务副经理陈斌兼龙城二次供水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二供安装队长苏广乐为龙城二次供水有限公司主要工作责任人,成员:李袁检中、刘美华、钱琳、文金林、黄楷。
(四)城建开发公司
具体职责: 负责所开发建设用地项目安全生产巡查管理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
1.经理张学荣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副经理曾辉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张建伟为紫霞园小区续期项目安全生产专员;副经理刘述旺负责办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3.工地巡察组,张建伟(组长)、邱从远、罗小虎:负责紫霞园小区续期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及联建房屋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五)局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局机关物业落实、安全保卫、办公场地、办公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参与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协调等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主任罗隆湘,股室内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周新华负责监督管理办公场地、办公设施消防安全工作。钱瑜负责监督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六)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燃气管理股
具体职责:依法对全县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除外)。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供水、燃气等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对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审查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对矿山矿区范围内单独立项的房屋建筑(含矿山工业广场的各类厂房和辅助用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经许可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拌混凝土(含燃气)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和燃气经营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充分考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燃气经营安全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人防、消防建筑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及重大设计变更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图建设、人防、消防“多图联审”“多审合一”技术审查和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及机构管理的施工图审查费用支付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并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集;联系指导建筑业协会、土木建筑学会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股长:肖洪国,股室内生产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员刘攀(副股长)、李慧龙(副股长)、唐亚威(副主任)、黄喜华(副主任)、卿前东、陈俭、陈韬峰、刘国良。刘攀、陈俭主要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拌混凝土(含燃气)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和燃气经营的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燃气经营安全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并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集。
李慧龙、陈韬峰主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人防、消防建筑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及重大设计变更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图建设、人防、消防“多图联审”“多审合一”技术审查和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及机构管理的施工图审查费用支付工作。卿前东负责联系指导建筑业协会、土木建筑学会工作。李慧龙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安质站监督一组相关职责。刘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安质站监督二组相关职责。唐亚威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安质站监督三组相关职责。黄喜华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安质站监督四组相关职责。陈俭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安质站技术股相关职责。
陈韬峰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安质站设备股相关职责。刘国良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安质站燃气股相关职责。
(七)消防管理股
具体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消防施工质量监管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1.股长边志强,股室内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成员:周贤永(副股长)、郭红军、伍程。边志强,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工作和档案归集,牵头对县城规划区域内桃花坪街道、七江、荷田、羊古坳、周旺、三阁司等乡镇的消防工程验收、消防施工过程中监管责任。
2.周贤永,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受理档案审核,牵头对花门街道、小沙江、金石桥、高坪、罗洪、横板桥等乡镇的消防工程验收、消防施工过程中监管责任。
3.郭红军,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执法、数据统计和报表,并对鸭田、大水田、南岳庙、滩头、西洋江、山界、司门前等乡镇的消防工程验收、消防施工过程中监管责任。
4.伍程,负责全县范围内消防工程窗口资料审核、备案抽查,并对麻塘山、六都寨、荷香桥、北山、岩口、虎形山等乡镇的消防工程验收、消防施工过程中的监管责任。
(八)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
具体职责:负责对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安全的指导、督促、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资金监管。制定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施的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施建设。
具体责任分工:股长肖爱中,股室内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成员阳志伟、肖瑛、隆海军、宁佐俊。阳志伟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商品房备案审核、城东区域(大桥路为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日常巡查工作;肖瑛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商品合同房备案审核、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审查、城西区域(大桥路为界)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生产及日常巡查工作;隆海军负责商品房预售、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办理、年审,联系邵阳市房地产开发协会隆回分会工作、城东区域(大桥路为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日常巡查工作;宁佐俊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城西区域(大桥路为界)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生产及日常巡查工作。
(九)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股
具体职责: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的审批、设计审查、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安全监督管理。
具体责任分工:
股长周泉,股室内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成员刘遵二、夏跃龙。夏跃龙负责花门街道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刘遵二负责桃花坪街道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挥通信战备保障股
具体职责:负责人防警报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负责人刘海琼,股室内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成员:彭旭晖、罗树、廖旭民。刘海琼、彭旭晖负责桃花坪街道区域警报器。罗树、廖旭民负责花门街道区域警报器。
(十一)村镇建设股
具体职责:负责开展已建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农村建筑工匠提供专业、安全知识等培训;负责组织农村新建房屋质量安全集中抽查行动,每年抽查2次;负责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
具体责任分工:股长刘少明,股室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副股长阳锋负责股室所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廖继虎同志为村镇建设安全员,负责股室所有工作的安全监管和指导监督及培训,督促、指导乡镇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区域划分:刘少明负责联系桃花坪、花门、周旺、滩头、荷香桥、南岳庙、横板桥、北山、三阁司等乡镇;阳锋负责联系山界、六都寨、荷田、七江、羊古坳、司门前、金石桥、鸭田;廖继虎负责联系西洋江、大水田、麻塘山、小沙江、虎形山、鸭田、罗洪、高平等乡镇。
(十二)物业管理股
具体职责: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查物管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每季度不低于20%比例抽查。督促物业招投标活动的推进,鼓励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实行前期招标投标。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
具体责任分工:股长陈波,全面调度物管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副股长胡芳正,物管区域安全生产分管工作。负责花门街道物管区域安全生产工作。马阿莹,负责桃花坪街道物管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城镇建设管理股
具体职责:负责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的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监管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股长陈岚峰,股室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副股长涂瑜负责股室所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成员曾彦翰、刘淑君、覃海峰。区域划分:陈岚峰负责联系自来水公司、桃花坪、花门、周旺、三阁司、荷香桥;涂瑜负责联系羊古坳、司门前、金石桥、鸭田、小沙江;刘淑君负责联系滩头、岩口、高平、罗洪、七江;覃海峰负责联系南岳庙、横板桥、西洋江、北山、六都寨。
(十四)其他股室
按照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工作,人防服务中心主任周双桥为15054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成员易湘全为15054项目安全员,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
四、安全生产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和遏制住房(人防)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确保住建人防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住建人防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职,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研究分析等工作。
(一)局安全生产总督查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玉科,副组长刘瑜,成员办公室主任罗隆湘、局机关支部纪委书记刘金泉。
具体督查内容:负责定期督查全局各督查组、各二级单位、各业务股室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施工安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瑜,副组长陈青云,成员罗立军、刘志宇、肖洪国
具体督查内容:负责定期督查县安质站、局建工股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督查组
组长:副局长刘路桥,副组长刘任才,成员肖爱中、陈波、贺农荣
具体督查内容:负责定期督查县住保中心、局住保股、物业管理股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四)消防及农村住房安全生产督查组
组长:局班子成员范和书,副组长边志强、刘少明,成员周贤永、阳锋
具体督查内容:负责定期督查局消防股、村镇建设股及各乡镇农村住房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五)人防工程、通信保障及城建开发公司安全生督查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人防专职副主任魏维,副组长周泉,成员周双桥、刘海琼、张学荣
具体督查内容:负责定期督查局人防工程股、指挥通信战备保障股、人防服务中心和城建开发公司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六)供水安全生督查组
组长:局班子成员总工程师王育红,副组长文汉雄,成员陈岚峰,彭国华
具体督查内容:负责定期督查自来水公司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局属各单位、各责任股室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作为单位、股室的重要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安排。严格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区域划分,责任到人的监管方式,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员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推动住建人防领域安全产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将予严肃问责,依法依规依纪处置。
(一)局属各单位、各责任股室相关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未履职到位、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以下方式进行追责:
1.安全生产约谈;2.督(交)办;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5.离岗培训;6.停职检查;7.调离岗位;
(二)局属各单位、各责任股室相关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未履职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执行《隆回县社会治理六项重点工作奖惩暂行办法》(隆办字【2022】19号),根据工作情况处理一批、调整一批、重用一批干部,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对工作能力强、工作成效突出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及时予以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造成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及时从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