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采购提质增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聊财采〔2019〕4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市行政审批局内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职责分工
(一)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和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采购办”),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局采购办主任,负责采购的牵头工作。确定两名政府采购专管员,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采购工作,审定采购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讨论、决定招标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批特殊情况的采购项目,督导、检查局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局采购办根据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授权,负责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确定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式选择,组织采购活动,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结果评价等。负责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并及时将政府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