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防范和控制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通知》《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制约”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全面管控、重点突出、分工制衡、运转高效、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第三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适用本制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按市财政局年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体现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扶贫脱困、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领域的支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 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