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基本格式大全
【基本格式】
一、标题
(一)“发文机关+关于+事由+文种”四部分组成,一般发文机关可省略;
(二)标题居中写,如太长可分两行写,上下两行文字居中,转行时避免割裂词语等;
(三)题目已给出标题,切记去掉书名号,直接引用已给标题书写。
二、称呼
(一)严格意义上称为“主送机关”,即这篇公文要写给的“对象”;
(二)法定公文必须写单位名称,事务公文可灵活写,有时可写人的称呼;
(三)居左起顶格书写,称呼后面要用冒号;
(四)主送机关排列原则:首先,“先外后内”,把同是下一级的各地方政府放在前,本机关的职能部门放在后。其次,依党政军群之先后顺序。
(五)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有规律的。通常是同级同类机关之间用顿号,同级不同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主送机关结束之后用冒号。
三、落款
(一)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和时间,发文机关指写作公文的人所在的“单位”;
(二)日期居右空四格,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7年8月22日;
(三)发文机关以日期中间为准,在日期上居中写发文机关。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