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篇)
第1篇: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运行机制,规范议事决策的方法、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公司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是公司成立初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建立的特别议事形式。办公会是公司议定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最高行政例行会议。办公会议通常情况于每周固定时间召开,主要内容是布置、安排、检查、督办、协调日常工作,研究解决各种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条办公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
第四条办公会议的与会人员通常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织领导、公司内部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根据工作需要和保密的要求,公司领导可适当调整办公会与会人员的人数。
第五条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应参加办公会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出席会议或需中途离会的,须经办公会主持人同意。
第六条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