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诉源治理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深入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各方面工作中实践经验,促进“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永葆“枫桥经验”的活力。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是我国司法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与“枫桥经验”具有理论上的继承性。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部署的开局之年。在新时代背景下,全国各地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形成了许多创新模式和实践经验,总结这些模式的内在机理,推动其在社会治理中广泛运用和创新发展,无疑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深入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各方面工作中实践经验,促进“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永葆“枫桥经验”的活力。
在深化诉源治理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准确把握诉源治理与“枫桥经验”的理论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