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总书记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公安现代化新篇章 ——市公安局局长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公安现代化新篇章 ——市公安局局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性问题,更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市公安局局长,我深刻认识到,公安队伍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安全稳定、守护人民安宁、服务发展大局的实际成效。结合XX市公安工作实际,现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学习体会。
一、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筑牢法治公安建设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既是理论指南,也是实践纲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其政治属性、人民立场、实践要求,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坚守“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把准法治建设的“方向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治公安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强化政治忠诚的“根与魂”。深刻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与法治关系的集中体现”,坚决破除“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二是健全党的领导的“制与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制度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XX公安落地生根。近年来,XX市公安局坚持党委定期研究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领导牵头抓总“法治公安提标工程”,正是将党的领导转化为法治实践的具体体现。三是扛起政治担当的“责与任”。作为市公安局“一把手”,必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动全警形成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践行“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找准法治建设的“出发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主线,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一是聚焦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近年来,XX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民生领域犯罪,实现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双下降、结案率双上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连续五年保持在98%以上,正是将“人民安全”放在首位的生动实践。二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正义期待”。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必须坚守“公正”这一执法生命线,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坚决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三是满足人民群众的“便利诉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践行人民立场的重要举措。XX市公安局推动110与12345、综治中心平台对接,完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正是通过优化执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三)紧扣“实战导向”的实践要求,夯实法治建设的“压舱石”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力军,必须将法治建设与实战需求紧密结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公安工作难题。一是以法治破解“治理难题”。面对基层治理中的复杂矛盾,XX市公安局深化派出所主防警务改革,推动“警格+网格”深度融合,完善“警调对接”“三调联动”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5%,正是通过法治化手段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的目标。二是以法治提升“执法效能”。聚焦执法素质短板,XX市公安局开展“支队长上讲台、青年民警小课堂”等“教科书式”执法培训,要求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主办重大案件、包案化解信访案件,有效提升了全警执法能力,推动执法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三是以法治强化“协同作战”。针对跨区域犯罪、公共安全等问题,XX市公安局实施“千里河西大联防”警务协作,建立上下联动、警种协作、区域合作的协同机制,正是以法治思维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安防控格局。
二、清醒认识当前法治公安建设的短板不足,明确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XX市公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持续改进。
(一)执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本领恐慌”问题仍需破解
一方面,随着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如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部分民警对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掌握不精准,存在“不会执法”的问题;另一方面,少数民警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仍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机械执法、简单执法现象偶有发生,影响了执法公信力。例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个别民警对“少捕慎诉”司法政策理解不到位,未能充分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企业发展的关系,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必要影响。此外,基层民警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现有培训多以“大水漫灌”为主,对一线民警急需的实战技能、法律疑难问题解答不够精准,导致培训效果打折扣。
(二)执法监督体系与执法规范化要求不相匹配,“监督盲区”尚未完全消除
尽管XX市公安局已建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制,但监督体系仍存在“碎片化”问题:一是事前预防不足,对执法风险的预判、预警机制不够健全,往往“事后纠错”多、“事前防范”少;二是事中监督不细,部分执法环节如现场处置、涉案财物管理等,仍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对基层派出所“小微权力”的监督缺乏有效手段;三是事后问责不严,对执法过错的认定、追究标准不够清晰,存在“宽松软”现象,未能形成有效震慑。例如,在涉案财物管理中,个别单位存在登记不规范、移交不及时等问题,反映出监督机制未能贯穿执法全过程。
(三)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与“枫桥经验”实践要求尚有差距,“源头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虽然XX市公安局推动“警格+网格”融合、“三调联动”等机制,但基层治理仍存在“被动应对多、主动预防少”的问题: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前端触角”不够灵敏,对征地拆迁、邻里纠纷等潜在风险的发现不及时,导致小矛盾演变为大问题;二是“警调对接”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公安与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存在“壁垒”,部分纠纷化解效率不高;三是“义警联防”等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群众参与治安防控的积极性未被充分调动,未能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XX市公安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法治公安提标工程”目标任务,聚焦短板不足,从“能力提升、机制完善、基层夯实”三个维度发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贡献公安力量。
(一)聚焦“能力提升”,锻造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
一是深化“全警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民警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对领导干部,重点培训法治思维、决策能力,确保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对一线民警,重点培训新类型案件办理、现场执法规范等实战技能,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演练”等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同时,严格落实“会前学法”“法律法规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倒逼全警主动学法。二是强化“实战练兵”成效。开展“执法大比武”“优秀执法案例评选”等活动,推广“教科书式”执法范例,让民警在实战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要求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主办2起重大案件、包案化解2起疑难信访案件,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警提升执法能力。三是树立“执法为民”导向。开展“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引导民警转变执法理念,既要“严格执法”,也要“文明执法”,在办理行政案件时,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注重“情理法”融合,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聚焦“机制完善”,构建全链条执法监督体系
一是健全“事前预防”机制。建立执法风险“分级预警”制度,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重大信访案件等容易引发执法争议的案件,提前进行法律研判、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完善执法指引体系,针对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新类型案件,及时出台法律适用指导意见,为民警执法提供明确依据。二是强化“事中监督”力度。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实现“案件集中办理、全程监督管理”,对执法全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都可回溯、可监督;健全“执法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聘请特约执法监督员,对民警执法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三是严格“事后问责”标准。明确执法过错认定范围、责任划分标准,对执法过程中存在故意违法、重大过失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建立“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执法过错的案件,无论民警岗位是否变动,都要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以严肃问责倒逼规范执法。
(三)聚焦“基层夯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深化“派出所主防”改革。全面落实“六防”模式(防风险、防事故、防案件、防纠纷、防舆情、防失管),推动派出所工作重心从“打击”向“预防”转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动态管控,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完善“民警驻村(社区)”制度,要求社区民警每周至少3天深入社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优化“协同治理”机制。进一步推动110与12345、综治中心等平台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反馈”的工作流程,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深化“警调对接”“三调联动”,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邀请司法行政部门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入驻,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力争将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激发“社会共治”活力。大力发展“义警联防”队伍,通过宣传动员、激励表彰等方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治安巡逻、矛盾调解等工作;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公安强。作为市公安局局长,我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坚定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理念、提升法治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持续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为守护XX一方平安、服务XX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