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经验材料1
XX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素养,争创学法守法用法机关。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生态环境分局中率先设置法制宣传股,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重点举措,不断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制定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以局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带领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全年举办环保大讲堂11次,把宪法、环保法列入规定学习内容,邀请专家、一线专业人员讲课,实现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全民普法新格局,2022年度分局执法人员进企释法宣法60余次。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法治建设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本单位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通过网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程参与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出庭应诉等事宜,2022年度依法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等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对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举行听证会1次,对18起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度无出庭应诉案件,无败诉情况。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排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积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在2021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全县PM2.5平均浓度31μg/m3,优良天数比例92.6%,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省控断面、饮用水源水质、土壤均达考核要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依法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认真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促进生态环境执法闭环管理,2022年对19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20起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受理法制审核案件18起,2起实施免罚,共计罚款139.783万元,案件数量连续6年居全市第一。2022年度,共受理各级信访投诉问题226件,已办结226件,期限内办结率和答复率均为100%。2022年信访工作考核优秀。开展专项监督帮扶活动,对XX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及其周边石子建材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帮扶行动,努力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效能;全年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64件,指导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107个,支持县内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与资金支持出具环保初审意见66件。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2022年县生态环境分局被省人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