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推动集体农民双增收
按照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安排,本人近期深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涉农街村,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系统梳理灞桥区近几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经过深入思考,提出对今后一段时期可供全省参考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建议,形成该报告。
一、基本情况
灞桥区地处西安市主城区东部,总面积332平方公里,现辖7个街道办事处,111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17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24年度,全区集体经济收益1.3亿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34元,增幅7.4%,绝对值排名全省第一。
近年来,灞桥区系统谋划,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城乡融合要素交易体系,走出了一条以“清、管、用”为主线的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治理之路,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
(一)完善体系制度,固本强基管资金。制定完善了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集体财务管理提供“四梁八柱”式制度保障。在分账管理、“社账街管”的基础上,创新采取“五级审批”支付模式,监管人员通过“三资三化”平台记账进度、大额资金预警、债权债务预警等提示信息,分类研判处置,有效防止“账外账、坐收坐支、体外循环”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同时,开发利用“银农直连”系统,开展全程线上审批支付,目前已成功支付6089笔36578.4694万元,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二)注重数字赋能,分类施策管资产(资源)。对非经营性资产、资源,通过建立资产卡片、资源登记簿,做好信息变更、资产折旧、资产处置、资产新置等涉及增减变化的日常管理,确保保值、不流失;对经营性资产、可盘活资源,按照“阳光交易、应进必进”原则,经城乡融合要素市场规范流转交易,确保增值、有效益。目前,已常态监管集体资产10122宗、现值21.62亿元,资源22.10万亩。全市首宗入市试点成交的塘村8.3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正是在这个监管体系下,通过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以1010万元公开挂牌成交,溢价215万元。
(三)发挥预警功能,强力有效管合同。创新运用“两提醒一预警”监管模式。对一个月内应收付款合同,经系统提醒反馈,监管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直至书面函告等方式提醒村集体及时催收;对一个月内将到期合同,经系统提醒反馈后,用同样的方式提醒村集体及时对接要素市场签订新的规范合同后,再录入平台,实现全闭环管理。对逾期一个月未收付款的,作为问题线索预警,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深查背后可能因干部不作为造成的集体资产流失,甚至被侵吞侵占等问题。目前,已常态化监管集体经济合同3142份,预警催缴应付合同款项664笔,3754.2890万元,通过要素市场新签订合同288份,涉及金额3.38亿元。
(四)创新工作模式,上下联动强监管。大力探索推广“三资公开”手机APP,集体成员对存疑的本村“三资”情况可向各级监管机构反映,监管部门依职责核查处理,倒逼“三资”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形成上下联动的立体式监督新模式,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得到充分实现,有效落实了基层民主。目前注册使用已覆盖6.9万集体成员户代表。由此带来干群关系持续优化,因“三资”问题有效信访量明显下降,“三资”管理更加规范,联动构建的“村党支部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农村治理新构架,使得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极大的优化提升。
二、存在问题
虽然灞桥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破解的难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全省各地都普遍存在。
(一)基础工作任务仍不到位。一是对于集体财务管理,个别村未落实“组账社管、社账街管”,尤其是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不执行代理记账要求,财务管理“体外循环”,由此带来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有些街办记账人员,只就村报账员送来的票据进行审核记账,而不管与客观经济活动相符不相符;二是对于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个别村对集体资产(资源)底子不清,未全面准确录入资产管理平台,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失管漏管,甚至被侵吞侵占的风险;三是对于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个别村集体经济合同未纳入平台管理或私下擅自处置集体资产,优亲厚友、私相授受,造成集体收益受损。
(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彻底。一是受到行政手段的制约,仍有部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未得到有效整治;二是村集体所属企业缺乏有效监管,集体资产被侵占甚至流失的风险依然存在;三是由于土地管理欠账太多,作为重要资产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相当一部分还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村集体未介入管理、产生收益;四是村委会和村集体职能不明晰,资产管理权移交不彻底,分账管理落实不到位,村委会账务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落实有缺失。
(三)集体“三资”管理体系不健全。一是区级农经机构面对千头万绪、日益繁重的承包地管理、宅基地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及多项农村改革任务,工作人员流动快、专业素质不高。街道农经机构缺失,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实施后,贯彻落实仅停留在面上的宣传、培训,缺少真正能落地的配套办法,村集体议事决策、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成员身份界定等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相应的工作制度制定不够到位,工作质效难以大幅度提升;三是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过度依靠集中专项整治解决点上问题,通过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后续成果,进而推动常态化规范监管的系统思路还需加强。
(四)配套农村重点改革深度不够。一是每年开展的集体资产清查、审计监督侧重于完成工作任务,于规范“三资”管理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二是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不规范,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各类集体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不平衡、不到位,农村资源要素不能有效激活利用;四是农村“三块地”改革推进缓慢,政策支持体制不健全,集体土地综合利用率低;五是缺乏相关法律支撑和实施指导,后续很多点上的改革任务仅停留在面上的政策表述,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利如何保障、激活股份权能等问题难以有效落实。
三、思考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不能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本人认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要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筑基础、补短板、强保障”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筑牢“三资”管理基础工作。巩固提升现有工作成果,常态化管好集体“三资”。一是扎实做好年度集体资产清查,真正做到“账实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保证底数清楚,为集体“三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二是做好建章立制,要结合现行政策、法律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资产、合同、成员等制度,为后续规范提供依据;三是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城乡融合要素流转体系,常态化监管集体“三资”,有效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在管好、用好上持续发力;四是认真落实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发挥改革的协同推进作用;五是加大宣传培训,提高区、街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村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六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等信访反映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办法,纠错改错、规范管理。
(二)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工作短板。针对目前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通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堵塞监管漏洞,提升工作整体质效。一是开展农村重大财务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治村民小组账务体外循环、执行农村集体财务制度不规范、重大财务问题议事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隐形违规债务等问题;二是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专项整治,重点纠治用地管理不规范、未纳入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绕过村集体违规违法使用、低效闲置、经营主体生产安全等问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开展村集体所属企业专项整治,重点纠治村办企业监管缺失、运营管理不到位、村干部转移集体资产资金造成流失等问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开展监管模式整合创新专项行动,以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契机,在做好按季度定期公开村集体重大事项的基础上,通过手机公开APP等方式,丰富监督手段、落实基层民主、提升议事决策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针对性解决群众反馈问题。五是开展集体资产规范流转交易专项行动,依托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进一步培育开拓市场、优化交易程序,采取宣传引导+行政督导+执纪监督+群众监督的方式,“四位一体”推动集体资产“阳光交易、应进必进”。
(三)加大综合举措支持保障。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只是一个单项工作,仅靠农经部门难以取得预期实效,需要多方面的支持保障。一是贯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积极沟通对接纪检部门,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形成强大工作推进合力;二是坚持用改革思维稳慎推动工作,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选取条件成熟的街村先行试点,不断优化调整方法路径,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三是组织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特别要指导好章程的修订,确保村集体在领头雁的带领下,规范、顺畅运行,为集体“三资”管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针对集体“三资”管理,推动资金定向使用、集中投入。同时,与金融机构深化合作,解决机构建设、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过程中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要联动组织、人社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定岗锻炼”,分批举办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增强人才后劲;五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新增模块、优化流程、拓展功能,持续开发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做好与全国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管理规范化程度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