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材料收集归档规范(含材料参考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全面、客观记录党员发展工作过程,切实维护党员正当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发展党员材料的收集归档规范如下:
一、材料的分类及形成
(一)入党申请阶段档案
1、入党申请书(见附件1)。由本人书写、签名、注明申请日期并向党组织递交。
2、党组织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见附件2)。谈话记录内容应包括: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简要记录入党申请人的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和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今后努力方向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对入党申请人的总体看法;谈话人签名。
3、入党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二)积极分子培养阶段档案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3)。
2、党支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记录。听取党员、群众、群团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3、支委会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见附件4)。
4、党支部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材料(见附件5)。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以及报告材料等一并报基层党委审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