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学校党建制度)
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 、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 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 作,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的建设,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 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 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 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 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 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 党的建设的事项。
1. 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
2. 落实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3. 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
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
